根据《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〈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赣教发〔2019〕6号)及《华东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2019年修订)》(华交学〔2019〕111号)等文件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公示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核,现将11名实时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8日-2021年11月14日
监督电话:0791-87046633
监督邮箱:ecjtuzzzx@163.com
附件:实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