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学生陈某记过处分的决定

发布者: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22  浏览次数:

陈某,男,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。

经排查发现,陈某无故未参加第一至三轮核酸检测。该生的行为,违反了疫情防控法纪校规。

经交通学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、学工处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学生陈某记过处分。处分期为2022322日至20221221日。

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在此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学校的防疫规定,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