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学生廖贵音等四人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发布者:  发布时间:2022-02-22  浏览次数:

廖贵音,女,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2020-2班学生。

彭俊鹏,男,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轨道交通信号2019-4班学生。

吴辛雨,男,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车辆工程(汽车)(中外合作办学)2020-1班学生。

温增锋,男,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电子信息2021-2班学生。

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廖贵音、彭俊鹏、吴辛雨、温增锋应暂缓返校。2022年2月19日,廖贵音未经批准擅自返校。2月20日,彭俊鹏、吴辛雨、温增锋三名学生未经批准擅自返校。

根据学校《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规定》,经经管学院、电气学院、机电学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、学工处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学生廖贵音、彭俊鹏、吴辛雨、温增锋严重警告处分。处分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。

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