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学生胡梦佳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发布者: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11  浏览次数:

胡梦佳,男,学号2021081001000126,理学院信息计算2021-1学生。

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胡梦佳应暂缓报到。202194日,该生未经批准擅自到校。

根据学校《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管理规定》,经理学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、学工处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学生胡梦佳严重警告处分。处分期为2021911日至2022310日。

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